【本報訊】警方去年偵破「能源老千黨」拘捕逾百人,揭發有兩個犯罪集團非法替食肆調低電錶及煤氣錶讀數,令逾百間食肆少交電費和煤氣費共約四千萬元。其中一個集團的成員和涉案食肆東主共九男一女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日判刑。

被告曾重光

法官指首被告丘致中(三十九歲)角色極為重要,故判他監禁二十一個月;第三被告曾重光(六十一歲)則替集團游說東主加入行騙,遂判監十八個月。至於女主腦次被告林麗(三十六歲)因將會任控方證人頂證另一案主腦,其判刑押後。案中七名食肆男東主劉貴福、叢金貴、彭玉華、陳訓揚、李海輝、余金明及畢偉業(四十至六十八歲),除彭玉華緩刑兩年外,其餘六人則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至二百四十小時。

案件編號:DCCC 4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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