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六月,約三百位香港各界專業人士在報章聯署《香港核心價值宣言》,當中包括「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亦表明「香港不只是一個經濟城市,也是……港人安身立命……的地方。失去了香港的核心價值,這座城市便變成失去靈魂的軀殼,港人也就失去了『香港』」。
其後建制派還擊,土共說核心價值應包括「愛國愛港」,也有商界中人指「搵錢至上」才是真正的香港核心價值,結果各吹各的調。一二年特首小圈子選舉,三個候選人都聲稱捍衞核心價值,但梁振英「當選」一年半以來,他到底是在捍衞還是破壞核心價值,路人皆知。
由此可見,捍衞核心價值,不可再像當年宣言所說:「……(各自)在社會、政治、文化及個人生活上的每一個層面,以言論及行動去維護……」而是爭取在將來全民制憲時,寫明香港對中國大陸的單程證來港人士,有最終的審批及否決權,必須列明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及香港的典章制度有別於中共,兩者不可混淆,為官方的核心價值(即昨天本欄介紹的「領頭文化」)。
制憲時亦應修改《基本法》,獲港府審批通過的新來港人士,可先發予類似美國「綠卡」的工作證,居港滿七年再通過入籍考試,可正式宣誓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擁有選舉及被選舉權。香港人要起來爭取全民制憲,重新立約,才可建立香港的「領頭文化」,才不會失去香港!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