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網頁設計員聲稱與妻子口角後,其妻帶女兒出走,令他欠缺安全感及情緒抑鬱,遂靠偷拍減壓,涉於一日內在尖沙咀區用手機連環偷拍十二名女子裙底,惟當他在港鐵站內偷拍時,使用了閃光燈,一「閃」之下引起巡警注意,立即上前拘捕他。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十二項有違公德行為罪,獲准保釋至明年一月六日等候法庭索取其感化、精神科等報告才判刑。

被告孫梓晉(右)一日內偷拍多名女子裙底,昨承認十二項有違公德行為罪。

四十五歲被告孫梓晉,被控在今年七月十六日於尖沙咀區內十二次偷拍女子裙底。辯方求情指被告十五歲移居美國,二十歲回港工作,之前曾從事銷售和地產行業,現時則在母親營辦的「亞洲文化藝術館」任職網頁設計員,月薪兩萬元,由於近年中港兩地合作緊密,有利藝術交流,被告亦會協助招呼內地賓客。

手機有12片段

辯方又指,案發前被告曾與妻子兩度口角,其妻帶十五歲女兒離家出走,令他喪失安全感,深感人生無希望,被告因難抵精神壓力而犯案。今年九月,被告向精神科求診,證實患上壓抑失調,他願向受害人道歉,其妻亦替被告寫信求情。

案情指,警員當日巡經尖沙咀東港鐵站時,察覺被告形迹可疑,緊隨一名女子上扶手電梯,期間更見到被告用閃光燈偷拍裙底,遂上前拘捕他。警員檢查被告手機,證實共有十二段偷拍裙底片段,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CCC 33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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