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涉案被虐小貓身受重傷吐血,最終要人道毀滅。(資料圖片)

    轟動一時的順天邨虐貓案昨在觀塘法院開審,涉案三男一女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名,他們不認罪,控方傳召當時到上址工作的電訊公司男銷售員及外出倒垃圾的女住戶出庭,講述他們目擊小貓被虐的經過,二人供稱有被告疑在梯間及走廊「好似踢足球傳波咁」將小貓踢來踢去至奄奄一息,小貓在各人逃去後負傷爬到牆邊,遭另一住戶發現牠口吐鮮血兼後肢癱瘓報警,最終須人道毀滅。有跟進事件的動物義工昨聽審時忍不住傷心拭淚,案件今續審。

    涉案四名被告
    江嘉敏

    蘇柏林

    葉偉傑

    楊翹宇

    被告依次為江嘉敏(十八歲、健身室女職員)、蘇柏林(二十三歲、無業)、葉偉傑(二十三歲、無業)及楊翹宇(二十六歲、倉務員),四人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順天邨天池樓十一樓殘酷地踢一隻貓。據上址街坊當時透露,受害小貓名「阿miu」,牠事後被送往愛護動物協會經獸醫檢驗後須人道毀滅。

    邊踢邊笑 無人阻止

    電訊公司銷售員余兆文當日傍晚七時許到天池樓十一樓工作,當他走到後樓梯抽煙時,見五男一女正「玩隻貓」,其中一名男子用腳踢貓,其他人在一旁笑,小貓後來自行離開後,各人亦沿樓梯離開現場。約五至十分鐘後余返回走廊工作時,突聞對下幾層走廊傳來男女喧嘩聲,他向下望發現剛才那幫男女分兩邊企,其中數名男子「好似踢足球傳波咁」將小貓踢來踢去,「每人踢幾下,其他人喺度笑,無人出聲阻止」。

    余望了十幾秒後繼續工作,約五分鐘後已不見各人,他其後下樓到士多買飲用水,看見那幫男女在涼亭談天,稍後他再上樓工作時便遇警方查詢。余表示已忘記各人容貌,只記得部分人的衣著及身高,故在警方認人手續中只能認出女被告。

    住在天池樓十三樓的證人黃燕珠案發時剛好外出倒垃圾,她聽到十一樓有男女叫聲,於是往下望,見四名男子分兩邊企,其中一人說:「咦!有隻貓喎!」疑嫌貓阻路,突出腳將貓「踢開」,之後另一男子又出腳將貓「踢到飛起」,二人你一腳我一腳將貓踢來踢去超過五次,小貓被多次踢高墮地後終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各人見狀「驚到嗱嗱聲走咗」,黃此時以為貓已死,豈料牠慢慢爬到牆邊,直至被十一樓住戶發現報警。

    警方事發後憑大廈電梯及出入口的閉路電視影像拘捕各被告,其中女被告的男友便居於天池樓八樓,女被告在事發後兩日於男友家中被捕,另外三名被告則各自在住所附近被捕,警方並在各人家中搜到事發日各人所穿的衣服。

    「爭取成立十八區動物警察大聯盟」成員昨亦到庭旁聽,有女成員在審訊時聽到小貓被虐經過忍不住傷心拭淚,各成員在庭外表示,希望法庭可將行兇者繩之於法,替枉死小貓取回公道。

    案件編號:KTCC 2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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