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特首選舉辦法,各方泛民人馬開始繞過真普聯甚至所屬政黨,高調叫價,各自表述。除了劉慧卿、何俊仁發表「個人意見」外,公民黨湯家驊亦以個人身份建議用「排序複選制」投票方法,認為可令「比較中立」的人當選,「以此換取中央放心降低參選門檻」云云。

排序複選制是一種轉移票制的計票方法,選民須在各候選人中按喜好排序,首選排第一,次選排第二,餘此類推。在首輪點票時,會先依照選票上的「第一」選擇來計算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選人首先淘汰;至次輪點票,被淘汰候選人的得票,會依選民「第二」選擇再分配給其他候選人,餘此類推。

不論政治意圖,究竟排序複選制這種計票方法有甚麼特異創新之處,需要繞過真普聯呢?很不幸,沒有。只要細心把計票過程模擬一遍,便會發現排序複選制和真普聯提出的「兩輪投票制」根本沒有太大差別。試想想,若只有三個候選人,在排序複選制中首輪點票排第三的候選人,同樣會在兩輪投票制中的第一輪投票時排第三而被淘汰。假設選民在兩輪投票間意見沒有轉變,那在第二輪投票時,兩位候選人所得的票,便是第一輪所得再加上被淘汰候選人的選民重新選擇的票數,這和排序複選制的次輪點票基本上是一樣的。多過三個候選人的情況會有點不同,但實際經驗顯示,首輪點票排第三或以後的候選人,當選的機會是頗微的,所以最終還是頭兩名候選人的競逐,和兩輪投票制相若。

提出排序複選制若是因為避免舉行兩次選舉勞民傷財,還說得通,但若當作是甚麼新奇想法,真的大可不必。衷心提醒泛民議員,發表建議前先諮詢專家,免得和劉慧卿說全世界只得兩個地方採用聯署提名制一樣,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