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民族的祖先都愛在身上臉上繪畫圖案,有些民族以不能洗脫的紋身識別身份,通常是尊貴階層,如族長、祭師和巫師才有紋身。

中國刺青起源不一樣,古人會在犯人臉上紋字,讓他們一生背負曾經犯法的烙印。後來是江湖人物刺青,如《水滸傳》的九紋龍史進的,總之,無論中外,以前的平民罕見紋身。

歐美紋身普及,不少人視紋身為裝飾,有次見走在前面的外國女人穿吊帶裙,玉背紋上整個荷花池,如果我是青蛙,也許想跳入那個大大的荷花池。當然,我不是青蛙,只覺荷花池太大,但她明顯喜歡,才用自己的肩背做畫布吧。

跟大多數事情一樣,我不紋身,也不覺得紋身不妥,但覺紋身最好配合個人氣質。有些人紋上細小圖案,已經像江湖大哥,平添殺氣。有些人紋上兇猛動物,看來仍像頑童自己用箱頭筆畫上去,紋身跟人並不配合。

紋身所花的時間和金錢有限,但清洗紋身就要花上多倍時間和金錢。打算紋身之前,最好先貼紋身公仔紙試試,想像一下,日日看見個圖案會否生厭。

紋身大可由細小圖案開始,不用急於紋上愛人名字,別忘記剷走紋身字,或以更大圖案蓋過舊紋身都不容易。試想自己紋上荷花池,夏天看來荷花飄香,冬天看就有奇怪感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