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有政黨於去年十二月至上月就職場性騷擾和偷拍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九成受訪者認為在工作場所被人用電子產品偷拍私人部位已屬性騷擾;八成九人認為僱主有責任防止僱員偷拍,另有五成一人認為法例不足以防止女性被偷拍。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部分女性不清楚偷拍及性騷擾法例,受害者亦擔心向僱主投訴後會增壓力或失去工作,建議僱主制訂措施保障員工。

該調查訪問了一百七十三名在職女性,雖九成四人表示沒有在工作場所被偷拍,但表示如果被偷拍會報警的只有三成四,三成二人會向僱主求助,一成三人會啞忍。而曾在工作場所被偷拍的十名受訪者均沒向僱主投訴。另有三十四人表示曾在職場受性騷擾,但只有十二人報警,六人曾向僱主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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