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個月的政改之爭,最大的看點不是反對派和朝廷在各自堅持立場、硬碰硬的文言陳述,也不是這些了無新意的文宣戰、輿論戰,而是七十九天的「佔中」、「雨傘運動」以及「激進本土、港獨勢力」的快速崛起。
七十九天的「佔中」、「雨傘運動」始終堅持和平理性,香江捕快盡量使用最低武力,因為朝廷有不流血的嚴旨。香江府衙在最初投下八十七顆催淚彈後不敢再投第八十八、八十九、九十顆。然而,七十九天和平清場後,「激進本土、港獨勢力」接力抗爭,則明火執仗的使用暴力,他們提出的訴求也不是甚麼「爭取真普選」,甚麼「撤回八三一決定」,甚麼「公民提名」,而是「香港建國」、「香港獨立」,並要「勇武抗爭」達到目的,準備在香港搞流血革命,要謀反變天。
「激進本土、港獨勢力」說幹就幹,開始武力裝備自己,準備在立法會表決政改之時有所行動,用自製炸彈攻擊政府總部、金鐘、灣仔地區。此徹頭徹尾的「殺人放火」式恐怖主義,幸好被警方偵破,搗毀其「炸彈工廠」,捉拿多人。
激進組織鼓吹「港獨」已涉煽動、顛覆之罪,還要動用武力,製造恐怖,濫施暴力,這在任何國家和地方、任何時代,都要遭刑戮天誅也。香江尚無二十三條國安立法,但他們已干犯嚴重刑事罪行。香江府衙不可手軟。這類恐怖暴力活動必消滅在萌芽狀態才能最有效,姑息放縱、心慈手軟必釀大禍,整個社會要付慘重代價也。
柳太極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