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章無事生非,就政府呈交行政會議文件要加上政策建議對內地民情影響的評估之指示大做文章,讓政客上綱上線,指斥為賣港行為,凸顯其對政府運作的無知。AO生涯三十多年中,有份參與草擬的行政會文件有四、五十份。這些文件都有固定格式,有如八股文,前因後果應煩則煩,應簡則簡,除了政策建議,還要提出各種正反論據和不同觀點,讓高層能在釐定政策時作為參考。

從前的行政會文件崇尚簡約,有話可長,無話必須短,因為行會成員沒有太多時間閱讀長篇大論的文件,但當中必須附有對公共開支和員工資源的影響。後來社會和政治環境愈趨複雜,也就要求官員在草擬文件時就對政策範疇有關的事項加上各種評估,包括公眾反應、人權、平等機會、各種國際公約、《基本法》等,務求把對政策建議可能帶來的重要影響羅列出來,協助成員考慮和最終作出決定。

回歸後,特區政府施政難免間中會對內地造成影響,推行新政策時從這個角度作出評估確有必要,目的並非要以內地民意作為特區施政依歸,而是日後倘使出現問題時可以從容應付,限奶令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局對官員提出如此要求絕對合理,官員也應盡量配合。

報章和政客以井蛙之見掀起事端,無風三尺浪,為圖政治目的,任意打擊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