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言醉駕零容忍 年近歲晚添冤魂

年近歲晚,香港又發生一宗醉駕奪命車禍,為節日蒙上一層悲傷氣氛。一名受聘吊機公司的準新郎昨晨乘坐農夫車前往開工,在屯門元朗公路遭一輛私家車追尾狂撼,農夫車失控撞欄翻滾,準新郎當場爆頭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事後拘捕肇事私家車司機,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逾兩倍。

很明顯,這是一宗不折不扣的人禍。若非有人酒後駕駛,罔顧他人安全,今次慘劇根本不會發生!令人倍感哀痛的是,死者月前剛與女友購置新居,準備在過年後成婚,詎料天降橫禍,紅事變成白事,人間悲劇,莫過於此!

歷史總是在不斷重複,○九年新春前夕,青山公路落馬洲段亦發生一宗六人死亡的嚴重醉駕車禍,當時曾蔭權信誓旦旦地向死者家屬承諾,以零容忍的態度杜絕醉駕。如今事隔三年,醉駕問題依然無日無之,足證這個承諾根本是空談。

事實上,自○九年以來,醉駕、危駕等交通亂象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愈趨惡化。一○至一一年間,全港因交通事故身亡人數依然維持在一百一十人以上的高位,警方一○年為十三萬四千多名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當中有超過一千一百人酒精超標,比○九年激增一百多人,升幅達一成二。

醉駕亂象不止,慘劇沒完沒了。時近春節假期,又是醉駕高峰期,單是過去兩個月,香港已經發生多宗醉駕事故,有七人車司機亡命狂飆撞的士及衝燈,有中學生酒後偷小巴「揸大膽車」,甚至有司機被揭醉駕後與女友拍拖同往警署,渾然不當一回事。

禁而不止,則刑罰侮,令而不行,則下凌上。醉駕不減反增,反映交通法例形同虛設,即使當局前年修例提高罰則,依然沒有足夠的阻嚇力。事實上,市民對醉駕行為深惡痛絕,早就要求當局嚴加懲治,尤其要求對嚴重醉駕者判處終身停牌,以免為禍社會。可惜當局總是置若罔聞,坐視問題不斷惡化。

除了罰則不夠阻嚇力,司法機構一貫輕判,更是醉駕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就以過去一年來說,有休班警員知法犯法醉駕被捕,只判罰二千元及停牌兩年;有「學神」司機酒後駕駛撞死的士司機,同時干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違反學習駕駛執照條件等九項罪行,被法官怒斥罪責極重、行為離譜,是同類罪行中最嚴重的,最終也不過判監四十四個月及停牌六年,遠低於最高刑罰。司法機構慈悲為懷,當局修例提高罰則又有甚麼用呢?

說到底,駕駛者明知醉駕害人害物,依然知法犯法,無異於謀殺,當局對他們仁慈,即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殘酷。正如明太祖朱元璋所說:「法嚴則人知懼,懼則犯者少,故能保全民命;法寬則人慢,慢則犯者眾,民命反不能保。」市民不想再聽那些「醉駕零容忍」的廢話,只要求港府落實嚴刑峻法,真正杜絕交通亂象,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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