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孕婦湧港 惟有釋法一途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繼續引起全城關注,社會各界議論紛紛,兩位特首參選人亦各自提出見解及建議,大致認為可以透過行政措施解決。

眾所周知,要阻止大批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解決辦法不外三種,一是修改《基本法》,二是提請人大釋法,三是採取行政措施。所謂行政措施,簡而言之就是緊守入境口岸,加強堵截,盡量防止內地孕婦來港。然而,這種做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而且成本巨大,成效有限。一來,入境處職員根本無法識別所有入境孕婦身份,亦難以分辨對方手持的醫院預約文件是真是假,加上為內地人而設的e道將於下月啟用,更會大大增加執法難度。二來,公立醫院基於人道立場,亦不可能將臨盆衝閘的內地孕婦拒諸門外。

事實上,為了限制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港府已相繼推出多項行政措施,包括公立醫院停收內地孕婦,以及禁止未經本港醫院預約的內地孕婦入境,但時至今日,有關措施依然未見顯著成效,反而衍生「闖關」、「衝閘」等亂象。入境處上月在口岸截獲近三百名未經預約的闖關孕婦,比上半年激增近倍;醫管局今年首十一個月已錄得一千四百多宗非本地孕婦衝急症室產子個案,比去年同期激增逾一倍。由此可見,為了來港產子,內地孕婦奇招百出,不惜以身犯險,不管當局推出多少行政措施、如何加強堵截,也無濟於事。

知病之所自起,方能治之。內地孕婦之所以爭相來港分娩,問題出自二○○一年的莊豐源案,終審法院裁定內地人在港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才導致今日的困局。當局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就必須設法釐清《基本法》中的居港權條文,消除莊豐源案的負面影響。本來,修改《基本法》是最直接的辦法,問題是,修法程序極為繁複,尤其是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二以上議員通過,對於弱勢政府而言,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

既然修改《基本法》此路不通,行政措施亦是白費氣力,剩下來的便只有人大釋法一途。事實上,人大釋法作為本港法治的一部分,只要當局妥善運用,當可為香港排憂解難,捍衞社會整體利益,而非如某些人所說的「洪水猛獸」。港府優柔寡斷,瞻前顧後,不敢面對現實,只靠一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措施敷衍了事,根本是自欺欺人。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港府一味扮鴕鳥,勢必為香港帶來無窮禍患。以每年數萬名內地孕婦來港分娩推算,未來可能有數以十萬計「港產嬰兒」回流香港,對本地教育、醫療、房屋等社會福利造成災難性的打擊。最可怕的是,到底多少「港產嬰兒」會回流、何時回流,港府根本無從掌握,遑論制訂長遠人口政策。

防止孕婦湧港,惟有釋法一途。大批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已引起亂象叢生,公院產科服務供不應求、私院產科開天索價、本地孕婦怨聲載道……當局繼續拖延下去,局面只會更加難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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