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槍跌散,探員在酒樓調查。
「佗槍悍姐」飲茶爆躁火,激動掹槍指嚇男茶客掀恐慌!昨晨一名女子與男友到秀茂坪的酒樓飲茶,搭枱的男茶客發現她的腰間纏有一把曲尺「手槍」,大為驚訝,恐「佗槍阿姐」持槍傷人,欲報警求助。雙方發生激烈口角,拉扯到酒樓門口,期間,「佗槍阿姐」涉發難拔「槍」指嚇,惟當用「槍」拍打茶客手部時,「槍」枝因太「化學」應聲毀碎。警員到場調查,發現「手槍」為氣槍,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普通襲擊將女子拘捕。男友其後為女友辯護,稱她「唔係有心嚇人」,並指涉案氣槍「係買嚟玩嘅啫」!
被捕女子姓黃(三十八歲),人稱「阿玉」,據悉,她與姓張男友同居於秀茂坪邨一個單位,約十年前開始疑患情緒病,一直有到診所覆診,她經常到秀茂坪商場一間酒樓飲早茶及歎下午茶,並經常帶同「私伙」洋酒小酌。
昨晨十一時許,黃女與男友備洋酒到事發酒樓飲茶,期間,搭枱的姓李男茶客(七十二歲)赫見黃女腰間纏有一把黑色疑似曲尺手槍,大驚下更恐她持槍傷人,隨即表示要報警,雙方頓起爭執,愈吵愈烈,黃女擬欲先行離開,惟遭李翁力阻。三人拉扯至酒樓門口時再度吵起來,有人疑火遮眼,竟從腰間掏出「手槍」揮舞,槍頭更指向李翁,又激動拍枱拍櫈,期間,當用「槍」拍打李翁的左手時,槍枝竟應聲粉碎,跌落地上,零件四散,其他茶客見狀報警。
用作威嚇可控藏仿製槍
警員趕抵調查,相信手槍為仿製氣槍,黃女被捕;李翁表面無傷痕,拒絕送院。警員檢走槍枝碎片,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現場可見,該「手槍」為BB彈氣槍。黃女的男友事後稱,「女友唔係有心嚇人。」又指涉案玩具槍「係買嚟玩嘅啫!」已放在寓所一段時間,他稱:「今日第一次帶出街就出事!」
執業律師鄧達明表示,攜帶氣槍出街是否犯法需視乎其目的及動機,如用作威嚇、企圖傷害他人,或有其他犯罪意圖,「如果當真槍拎嚟指嚇人」,或會被控以藏有仿製槍械;倘該氣槍曾經改裝而超出法例規定,更可能被控無牌管有槍械。不過,如果氣槍只用作玩樂,例如在野戰場使用,則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