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打擊罪案踏入「網戰」時期,四個「B」變五個「B」。元旦日打正旗號「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CSTCB)」,第一擊偵破盜換積分案,昨首次在官方文稿中出現。

罪案十年躍升18倍

為應付升幅倍增的互聯網及科技罪案,原本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科技罪案組」,本月一日升格,成為警隊繼四大刑偵部門商罪科(CC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CTB記)、毒品調查科(NB)及刑事情報科(CIB)的第五個刑偵部門,將由一名總警司帶領,並會增至一百八十人,增強打擊科技罪案的力量。

本港科技罪案於過去十年間躍升十八倍,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五年間更激增二十倍,警方早前計劃將「科技罪案組」獨立及升格成科,正名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並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開設一個常額總警司職位,年薪為一百四十六萬元,附帶其他福利開支後則為二百二十八萬元,目前仍有待立法會通過,至於其他人手則由警隊內部調配,不受撥款影響。

升格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手將會由現時的一百零六人額外再增加七十四人,即共一百八十人,以應付大型網絡攻擊及嚴重網上罪行,屬下設有「科技罪案組」及「網絡安全組」兩大組別,前者調查集團式及高科技罪案,後者則調查大型網絡攻擊及重大網絡安全事故,並會繼續進行數碼法證鑑證,另新設「高級訓練隊」,就科技罪案調查技巧加強訓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