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二十五歲的女寵物美容師於四年多前,在工作的寵物店內抱起六公斤重的貴婦狗準備幫牠美容時,疑因碰到矮櫈令犬隻受驚下,而咬向她的下巴及右臉,令她下巴位置留下約一厘米的疤痕。美容師因害怕俏臉遭毀容,因而有中度抑鬱徵狀及創傷後遺症等精神問題,需接受精神科的門診治療及獲長達兩年的病假。她其後入稟區院向僱主申索僱員補償,案件經審訊,法官昨裁定寵物店東主需賠償她約二十三萬七千元。

女原告黃婉清(譯音),被告是其僱主,即經營案中「狗仔隊寵物美容店」的褚育珠及梁綺明。法官在判詞指,被告一方沒有作出任何抗辯,現時無業的原告則呈上多份醫生報告,以證明她在事發後,其下巴疤痕的情況、亦有經常發噩夢及精神創傷的後遺等。法官接納原告的醫生報告及獲兩年病假的證明。法官最終以她的底薪九千元作計算基準,裁定被告一方要賠償原告二十三萬七千元。

案件編號:DCEC 16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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