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曹操挾持漢獻帝遷都許都,東漢末年的許都就是現在的許昌。既然曾經是國都,許昌的底蘊就自然不同一般。是故,許昌多年不鳴,一鳴即驚人。

元月五日,許昌黨報《許昌日報》在頭版刊發了該報記者的走訪調查報道,題為「部分駐許單位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尚未完成二○一五年度黨報黨刊徵訂任務」。該報同時還配發了評論,題為「訂閱黨報黨刊決非只是任務。」

報道顯示,《許昌日報》記者走訪了六家未完成訂閱該報任務的單位,和對方交涉為何不訂黨報,並要求見單位領導。礙於黨報情面,有些單位當場訂閱,但也是寥寥幾份。

老耿身在報界幾十年,也曾參與過推銷報紙,但像《許昌日報》這樣強賣不成,就利用手中傳媒平台對不訂報紙客戶公開點名批評的,真還是聞所未聞!

打個比方,商品買賣必須遵循你情我願的公平交易原則,報社推銷報紙就是推銷商品,客戶不願訂閱是人家的權利與自由,報社有何資格對人家說三道四?又有何權力利用手中公器點人家的名、批人家的人?

但是,按照《許昌日報》的意思,不訂他們的報紙就是一種錯誤,否則,它也不會理直氣壯地「殺上門」去,還口口聲聲說「訂閱黨報黨刊決非只是任務」。退一步說,黨報是黨的喉舌,不能算是純粹的商品,但即使如此,攤派式的訂閱也只能適用於黨政機關和全體黨員。《許昌日報》又是從哪裏借來的膽量,跑到並非黨政機關的企業,梗着脖子萬分不要臉地強賣報紙?

所以就又想起一個比方。一個妓女年老色衰,愈來愈少人對其眷顧問津。妓女為此憋了一肚子火,在老鴇的慫恿下,挨個找到當年的老主顧點名批評,「你們怎麼可以這樣無情無義置老娘於不顧?花錢買我肉身,那可是你們應盡的義務啊!」

這樣想着,忽然就覺得如今的黨報真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