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發現,元朗寶源油脂公司供應豬油予金寶運的單據,註明為「飼料用豬油」,當金寶運出口台灣時,單據卻變成「適宜人類食用」。台灣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親身下跪道歉,並表示將向香港金寶運有限公司提告求償。

香港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二○一一年在香港成立的「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葉文祥和金寶運董事江桂才赫然同為董事,雖然江桂才表示,雙方曾欲合作,惟最終計劃告吹,而香港強冠企業亦在去年解散,但是由此可見,台灣強冠與金寶運乃長期生意夥伴,前者狀告後者,難保是推卸責任、轉移視線之舉!

金寶運的營商手法確有不誠實之處,食安中心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料循刑事方向調查。有法律意見指,本港對入口貨品管制嚴格、出口則寬鬆,加上買家強冠不在香港,針對香港境內買賣的《商品說明條例》未必能夠適用,賣家金寶運或能因此脫罪。除非金寶運單據的資料屬虛假,便可能干犯「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和「串謀詐騙」罪,按現行法例,以上罪行最高刑罰同為入獄十四年。

九月十二日,警方宣布拘捕江桂才及一間公證行的負責人。鑑於醜聞已重創香港的商譽及市民的信心,為亡羊補牢,當局應及早起訴相關人等,以儆效尤。為長遠治本,更應盡快設立食油及回收廢食油進出口商發牌制度,為回收廢食油設立追蹤機制。另外,食安中心應循香港現存約二十間食油進口公司源頭監控,而非要求下游分銷商自行向上追查,費時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