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用重典。令兩岸三地民眾「油有餘悸」嘅坑渠油風波有新突破,本港警方以涉嫌串謀行騙罪拘捕三人,總算踏出撥亂反正第一步。其實,當局早就應該揸正嚟做,如果法例完善,依法辦事,香港點會淪為毒油禍源吖。

呢次毒油事件令香港丟晒架,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承認有公司將非食用豬油當食用豬油出口台灣,嚴重影響香港聲譽。佢仲話,本港目前有九間持牌食用油生產商有食物製造牌照,另有三間豬油工廠領有厭惡性行業牌照,但就冇同時申領兩種牌照嘅工廠,所以冇可能有食用豬油出口。即係話,有人將飼料豬油充食用豬油運去台灣已屬違法,可能涉及刑事罪行。

話時話,涉事嘅台灣廠商承認從香港入口劣質油十三年,台灣當局亦證明九成劣質油來自香港,可見問題存在已久。最奇怪嘅係,當局明知本港冇食用豬油生產商,居然對有人長期將飼料豬油充食用豬油銷去台灣毫無警覺,你話監管幾咁求其,執法幾咁兒戲。以前內地或台灣爆發黑心食品醜聞,本港市民係無辜受害者,呢次坑渠油事件本港廠家成為主角,問你怕未!

講到底,黑心食品氾濫成災,皆因現行食品安全條例天殘地缺,加上刑罰太輕,食安中心淪為無牙老虎。最離譜嘅係,由於法例冇要求食品製造商或食肆喺規定時限內提交食材來源資料,所以每次爆出黑心食品醜聞,當局都好似盲頭烏蠅咁,唔知點樣追查,更加唔知點樣堵截禍源。

嗱,要舉呢方面嘅例子,簡直一匹布咁長,無論係蘇丹紅、孔雀石綠、三聚氰胺、塑化劑,定係今次嘅坑渠油,港府次次都係後知後覺,次次都係頭痛醫頭,講得好聽叫亡羊補牢,講得難聽根本就係賊過興兵,旨意港產官僚保證食品安全,等於緣木求魚咋。

正所謂,禁而不止,則刑罰侮。黑心食品禁之不絕,一來因為法例漏洞多多,二來因為當局監管不力,想撥亂反正,就要對症下藥,唔可以敷衍了事。好簡單,今次毒油風波既係「危」亦係「機」,當局應該趁呢個機會全面檢討法例,除咗堵塞漏洞,仲要加強罰則。正如有人話齋,無良奸商忽視民眾健康,比殺人更加可惡。對付呢啲奸商,惟有施以嚴刑峻法,罰到佢哋無利可圖,甚至傾家蕩產,咁先至有阻嚇力吖嘛,係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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