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等三十六人涉罪被訴一事,再次帶出一個司法執行的話題:異地用警、異地審判。劉漢等人在四川作惡,但是公安部指定湖北警方偵辦,最後又在湖北訴諸公堂。
異地用警、異地審判的好處不言自明,諸如防止行動洩密;防止人情辦案、人情執法,可排除惡勢力保護傘干預;防止黑惡勢力報復等等。這些好處恰好暴露了一些地方公權機關與作惡者沆瀣一氣的真實狀況。
劉漢曾被福布斯雜誌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其與同夥坐擁資產近四百億元。而這個黑金帝國非一日所成就,其賴以發迹的看家本領是暴力恐嚇。按起訴書所稱,劉漢及其同夥所涉罪名二十一項,最嚴重的就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經營和包庇,十幾年間劣迹斑斑、罪行纍纍。
在劉漢一夥橫行不法之時,司法機關為甚麼無所作為?這緣於劉漢的另一手段在起作用,就是狂撒金錢攻陷公權在手的官員,使之成為替不法富豪看家護院的幫兇和打手。劉漢被訴諸公堂後,央視一則報道揭示了這種狀況。四川綿陽市小島村村民因劉漢開發房地產項目所累,被欺壓十八年之久。在得知劉漢被捕的消息後,他們長出了一口氣,喜不自禁放鞭炮歡呼。這些村民訴稱:「十八年來敢怒不敢言」、「我們老百姓無處伸冤」、「找任何人,沒有哪個管你,因為他的勢力大」。央視的報道意欲讚揚如今法治昌明,卻暴露了地方官為虎作倀、與惡霸沆瀣一氣的現實:黑金帝國崛起的過程,就是以司法為代表的公權力淪喪的過程。
非只四川一地、劉漢一案,大到薄熙來的通天大案,小到一地的掃黃緝毒,甚至查處車輛違規,異地用警、異地審判如今已成為內地執法的常用手段。何以至此?該讚該彈?毋庸贅言。
耿炎直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