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有一些亮點,當中最為人叫好的莫過於廢除臭名昭著的勞教制度。勞教違背法治,近年更淪為地方政府打壓異己的濫權工具,要求廢除之聲不絕於耳,如今勞教終於走入歷史,總算是一種進步。然而,當局旋即提出「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令人擔心是否勞教的翻版。

勞教制度推行逾半個世紀,最初用於肅清反革命分子,後來演變為關押小偷、賣淫嫖娼、吸毒人士等輕微犯罪者。近年政府維穩壓倒一切,勞教制度亦變質變味,成為對付上訪維權老百姓的專政工具。在各地勞教所中,上訪及維權人士佔了半數以上,當中大部分人都是冤枉的,例如湖南「上訪媽媽」唐慧不過為被賣入火坑的女兒奔走伸冤,當局便將她關進勞教所;又如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為在網上轉發批評政府訊息,結果同樣被關。早前曝光的遼寧馬三家勞教所黑幕,更是令人嘩然,不聽話或工作不達標的被勞教者動輒被酷刑侍候,體罰、坐小號、被電擊、上大掛、坐老虎櫈、綁死人床等等。當年國民黨在重慶渣滓洞用種種酷刑對付共產黨,那是敵我矛盾;如今內地當局對付「人民內部矛盾」,手法不遑多讓。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勞教制度另一為人詬病之處,是毋須經過司法審判,公安機關及勞教委便有權對「輕微犯罪分子」實施限制人身自由最長四年的勞教懲罰,被勞教者無權辯護和上訴,此舉不僅嚴重踐踏人權,更是違反憲法,造成無數冤案。多年來,有識之士奔走呼籲,要求廢除勞教制度,直到第五代上台後才將之正式列入議程,勞教制度終於在三中全會後成為歷史,雖然姍姍來遲,但也算是順應民意。

廢除勞教制度符合人道主義及法治精神,但有一點始終令人難以釋懷。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局廢除勞教的同時也留有一手,提出「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令人擔心是否新瓶舊酒,變相復活勞教制度。所謂「健全社區矯正制度」,是把人帶回戶籍所在地進行勞動,拘留時間沒有甚麼準則,唯一有別於勞教制度的是社區矯正制度會經過法院審判而已。正如有維權律師指出,法院審判是否公平,令人難有信心,特別是針對維權上訪的個案來說,地方當局肯定傾向寧枉勿縱。再說,勞教制度背後牽涉的維穩黑色產業鏈盤根錯節,這些既得利益者不會善罷甘休,是否以另一種形式借屍還魂,不無疑問。

事實上,中共第五代上台後,不僅沒有放棄維穩壓倒一切的舊政策,更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將維穩提升到史無前例的新高度。說到底,在一個人治凌駕法治的國度裏,人們連正當的上訪伸冤權利都無法受到保障,就算勞教制度被廢除,也難保沒有其他更惡劣的制度出現。一日不落實依法治國,民怨就無休無止,社會也就在愈維穩愈不穩的怪圈中循環往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