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日前公開「383」改革方案,勾勒出一幅詳盡的改革藍圖,最引人注目的是建立廉潔年金制度,若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退休後便可領取,從而構建「不能貪、不敢貪、不願貪」的防腐機制。然而,不少民眾質疑,所謂的制度創新其實也是制度腐敗,變相為公僕謀福利。

事實上,類似政策在各地已有試點,但效果普遍不彰,被認為是權力自肥的變種。以廣東江門為例,該地年前就推行過廉政公積金制度,在一定時期內,由公務員個人與政府財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繳納存入個人帳戶,如個人沒有違紀,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還,直至退休;如個人違紀違法,則按一定比例扣除帳戶資金上繳國庫。江門每年掏出兩千多萬元實行這項廉政計劃。

眾所周知,公務員保持廉潔從政是法律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各國通行的普世價值,這些公務員已享受了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憑甚麼叫老百姓再掏錢給他們發放廉政獎金呢?公務員保持廉潔就可以獲獎,那麼公民堅持守法是否也應該獲守法獎呢?

公開監督 斷絕後路

中國腐敗之所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主因是腐敗的收益遠遠大於風險,既不用冒上斷頭台之危險,又有移民海外之紅利,何樂而不為?即使發放廉政年金,也無法徹底杜絕公僕腐敗。以江門廳級官員為例,一年廉政金不過四萬元,對那些官員來說只是九牛一毛。憑藉神奇的權力魔杖,一名普通鎮長一個任期就能斂財上億元,他們還會在乎區區四萬元嗎?顯然,這個廉政年金制度既不合理,也沒有任何效果。

王岐山出任中紀委書記之後,各界對其寄予厚望,希望能通過制度建設,真正遏止公僕前腐後繼的腐敗潮,如今看來,外界的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如果三中全會只是以廉政年金制度來敷衍百姓,只會讓人失望,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信條氾濫的今天,哪個官員不是貪婪成性?

中國要真正反貪,既要將官員置於大眾的公開監督之下,也要徹底斷絕這些貪官的後路,無論他們跑到天涯海角,都要將其追緝歸案。就像以色列當年追殺納粹軍官一樣堅持不懈,永不放棄,讓那些貪官即使遠遁異國他鄉也活得戰戰兢兢,誠惶誠恐,整日不得安寧。

最重要的是,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也應盡快推行,而且要從政治局常委做起,層層推開,從而減少阻力。這項制度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反腐鐵律,惟有中國推三阻四,以「特殊國情」為由不斷拖延,中央官員至今沒有一人帶頭響應,如何讓百姓心服口服?當局一直聲稱縱容腐敗將亡黨亡國,但在反腐敗問題上卻三心兩意,雷聲大雨點小,實在讓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