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言雋語:騙也得技巧點
假難民問題尾大不掉,皆因難民審核制度遭到濫用,這固然有制度上的原因——香港簽署了《禁止酷刑公約》,只能來者不拒,先把他們留下來慢慢甄別,然而這一拖,往往就不知拖到何年何月。
本報追蹤報道,發現假難民在本港「賴死」的招數層出不窮,最離譜的個案是有南亞裔人士以「冇錢還,所以畀人尋仇」為由提出酷刑聲請。你沒有看錯,我也沒有寫錯,有人的確是以避債為由尋求庇護。按理這跟酷刑八竿子打不着一處,連入紙申請也不夠資格,豈料當局竟然照樣受理,如果不是四年後當事人主動撤回聲請,還不知如何收科。
最好笑的是,該名南亞裔人士四年後重臨香港,竟又以同一理由提出免遣返聲請,據知此人目前仍然身在香港。試想想,如果有電影編劇如此寫故事:有人欠大耳窿錢,不是「着草」避禍,而是堂而皇之地申請政治庇護,你說觀眾𠝹櫈不𠝹櫈?打個不怎麼恰當的比喻,有人申請綜援,竟大剌剌直認擁有多幢物業,不被告將官去才怪。
假扮難民身份,世界各地都有發生,問題是,別人可不是無掩雞籠,要騙也得騙得有點技巧、有點誠意。看過一篇報道,有些國家的「難民」為了營造被迫害的「證據」,不惜花錢在報章刊登反政府文章,再買通政府官員發出「追殺令」,做戲做全套,「扮迫害」在當地甚至儼然成為一條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