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對台灣藝人黃安微博評論和轉發而衍生的一系列事件進行了思考,得出以下的觀察:

第一,中國已經成為大部分綜藝娛樂界藝人不可失去的一個市場。由王喜及周子瑜等兩大「受害人」的處理方法可以看出,東北亞區內綜藝娛樂界的藝人職業發展已經與內地緊密相連,儘管與王喜相比,周子瑜的情況實在是無辜,但這也無法改變周子瑜需要道歉聲明的事實。在龐大的人口基數及商業機會下,雖然周子瑜極為無辜,但也不得不為了事業的發展向現實低頭,王喜也同樣如此。

第二,內地官方媒體並非「一刀切」的處理此類型具有政治敏感性的事件。在周子瑜發表其道歉聲明之後,內地的官方媒體連續表達了對事件的看法,並且認為周子瑜只是一個「無辜的小女孩」,同時,中央電視台也在其頻道播放周子瑜所屬的「TWICE」樂隊的影片,明確表示官方媒體對此事軟化的態度。另一邊廂,在王喜被暴露其「港獨」身份後,其參加的綜藝節目的官方微博回應稱「知道,我們不會請;請了,我們不會錄;錄了,我們不會用;用了,我們不會播。」儘管王喜隔日立即發出道歉聲明,但節目組仍然把該節目中王喜的部分進行刪除及馬賽克處理。由此可見,內地官方媒體對如何處理此類事件,還是有其客觀性的考量。

第三,內地政府機關並不支持黃安的行為。自去年九月起,黃安已經接連對七位港台藝人關於「港獨」、「台獨」等言論舉止進行舉報,大部分被舉報人均受到內地媒體的封殺,除了在他第一次舉報時獲得國台辦的敬意及感謝外,國台辦及港澳辦並沒有對黃安其餘的舉報行為作出任何評價。由此看來,內地政府機關並不認同黃安的舉報行為。黃安這樣做,對同行的「被舉報人」的職業發展造成極大傷害,該行為實在不應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