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董學佳昨日離庭時,曾以粗口辱罵採訪的記者。

    【本報訊】已故馬評人董驃的兒子董學佳,今年初在灣仔區院外用手提包揮打《東方日報》男攝影記者,令對方眼鏡斷裂兼鼻樑刮傷流血,董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定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控方最終同意不作起訴,以另一方式處理案件,法庭下令被告需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

    離庭時粗口罵記者

    報稱商人的五十五歲被告董學佳,被控在今年一月二十日於灣仔港灣道區域法院外,襲擊梁姓男事主因而對梁造成身體傷害。被告昨應訊後,離庭時以粗口辱罵採訪的記者,並用手機「反拍攝」記者。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十時許,在《東方日報》任攝影記者的事主到區院採訪一宗詐騙案,被告其後陪同在該案中被起訴的友人離開法院時,因不滿事主影相,被告遂用手提包揮向事主,衝力把事主的眼鏡撞至斷開兼刮傷對方鼻樑,被告犯案後即搭的士離開。事主報警,被告事後被捕。

    案件編號:ESCC 29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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