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推出自願醫保計劃,但當局的顧問報告顯示,自願醫保的行政費、利潤及經紀佣金平均佔市民每年保費百分之四十三,與很多私人醫保計劃一樣「食水深」。以政府提出市民每年平均支付三千六百元保費計算,實際保障僅二千零五十元,餘下一千五百五十元交保險公司「袋袋平安」,投保年齡愈輕,保費中用於保險行政、佣金等的比例愈高,十四歲或以下投保人的保費中,不足五成用於醫保之上,料難吸引年輕人投保。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中,保險公司行政費、利潤及經紀佣金佔保費的比率隨着投保人年紀增長而減少,舉例零至十四歲投保人每年保費一千二百五十元,行政費等佔六百五十元,是保費的的五成二;四十至四十四歲投保人每年三千三百元保費中,一千五百元屬行政費等費用,佔保費的比率近四成半;七十歲及以上投保人每年保費達九千九百五十元,二千八百元屬行政費等。

另外,市民從原本的醫保計劃轉移至自願醫保時,若選擇剔除原有醫院不承保的已有疾病,須接受重新核保,但核保會令索償成本增加,估計標準保費平均增加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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