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周永新教授的《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報告》上月出爐,令全民退保的討論再次熱烈起來。我會一連多周分析這份報告,亦會旁及輿論中對全民退保種種一知半解的奇談怪說。總體而言,我認為周教授提出的老年金計劃雖然仍有不少可議之處,但要比所有在報告中考慮的六個方案合理。其中他說要澄清全民退保的概念,把劃一的老年給付稱為「老年金」而非外國與工資掛鈎的「全民退保」,我覺得十分重要。

在周教授的建議基礎上,我主張老年金計劃應修改成下述安排:第一,獲發老年金歲數不應限定在六十五歲,而是與港人平均壽數掛鈎,每五年於人口普查後檢討,將來可升至六十七甚至七十歲,這是全球控制整體福利開支的最重要手段。第二,有關資金投入的部分,報告建議的分級制老年稅是多此一舉,應簡單地全面把薪俸稅各級稅階及利得稅調高百分之二。以現時港府的結構性財政盈餘,在老年金實施時可調低薪俸及利得稅經常性收入百分之一,使即時對企業及員工的影響變得輕微。

第三,每月三千元的起始金額太少。香港這一代的老人家為香港貢獻很多,現時港府的盈餘多數由他們的汗水賺回來。但由於壯年時缺乏儲蓄意識,不少老人家到老時身無分文,理應得到更好的對待。我建議起始金額升至每月四千元甚至四千五百元,但在未來三十年的通脹調整中扣減,到二○五○年後回復到現時價格三千元甚至更低的水平。現時年輕一代已有強積金及儲蓄意識,可承受較低保障。

我的建議既照顧到要求關注老人生計的訴求,亦能透過自動機制來控制長遠福利開支,更避免各階層世代浪費時間討論公平與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