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改的民意對決,已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支持真普選的民意,對公民提名的堅持可說是堅定不移;相反,政府亦強硬地暗指公民提名不可行,而且特首候選人必須是愛國愛港,亦即篩選是「不可或缺」的。照理,現階段再談甚麼方案已經沒有意義,但突然有傳胡定旭一直被遺忘的方案才是真命天子,難道這就是北京的底線?

胡的方案建議提委會擴至一千六百人,現有的公司票轉為個人票,十分之一提委提名可以入閘。聽到這裏好像和中間方案的門檻差不遠,但胡的方案還有一個清楚的篩選過程,就是若有三成提名委員反對兼六成委員通過(此項反對),獲足夠提名的參選人就必須退出,並再設候選人出限,最終有三名候選人出選。

有人說這是北京唯一可能的讓步,我只能不怒反笑。首先,沒有公民提名,人民力量及絕大部分的民主派市民已經不會接受。第二,這個三成反對六成通過的篩選門檻,和機構提名根本沒有分別。機構提名只要能控制提委會一半便能篩走任何候選人,胡方案只是控制的要求由五成變了六成。以過去選委會組成辦法,北京要控制六成提委根本不成問題。最後三名候選人的限制,亦即把十分之一門檻提升至三分之一。所謂低門檻,完全是自欺欺人。

公民提名是民主派的共識,誰公然放棄公民提名,將會被人民遺棄。沒有公民提名?讓我們引用張健利大律師的說法:「如果沒有公民提名,我相信所有宣稱擁護《基本法》的人均有憲制責任,去令提名委員會的結構、組成和程序更加民主,包括降低提名門檻,直至一個令公民提名在實際上都不再必要的地步。任何低過這標準的,就是假民主、假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