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証券「烏龍盤」事件發生兩周,中證監火速公布事件調查結果,裁定直屬國務院部級機構光大集團旗下的光証構成內幕交易嚴重罪名,更開創內地由中證監判處的最大罰款額5.23億元(人民幣.下同),有4名高層被永久釘牌,為中證監主席肖鋼上任不足半年的「重錘」行動。中證監明言,投資者可提出索償。

滬綜指8月16「烏龍盤」事件當日走勢

光証烏龍盤事件簿

中證監判定光証在事件中構成內幕交易、訊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規行為,停止光証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光証新業務,責令光証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

披露前後沽空圖利

中證監發言人表示,光証在八月十六日公開披露錯盤前,轉化賣出ETF、賣空股指期貨,共獲利7,414萬元;在披露後繼續賣空對沖風險,獲利1,307萬元,合計獲利8,721萬元,構成內幕交易。

中證監判沒收光証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28億元。光証4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並分別罰款60萬元。光証董事會秘書梅鍵基於個人猜測進行回應,誤導公眾,亦被罰20萬元。

籲投資者民事追究

有評論指被釘牌的高層判罰過重,其中楊劍波是早年受中證監邀請,負責中國場外衍生交易規則起草成員。而梅鍵當日事件發生後立即回應「自營盤70億烏龍盤純屬子虛烏有」,則被指是罰有應得。

至於光証被質疑涉嫌操縱市場,中證監認為光証巨額交易雖造成市場大波動,但原因是系統技術缺陷,調查未有發現有人策劃操縱市場。就投資者賠償問題,中證監罕有表示投資者可依法提民事訴訟,賠償問題由司法機關確定。

光控恐需承擔1.75億

光証A股昨日已先行停牌,停牌前報10.07元。持光証33.33%的光控(00165)昨升近1%,收報10.44港元。光控發言人稱,會按持股量承擔部分罰款,業務發展仍會以拓展自身核心業務為主。證券界估計光控須承擔約1.75億元。

華鑫證券投資總監仇彥英表示,中證監採取五倍處罰符合現行監管條例,但認為對光証裁決較市場預期嚴厲,對身為「國家隊」之一的光証作出嚴懲,反映監管部門有意透過事件立下先例,及向外界釋放內地監管嚴謹的訊息。灝天金融集團首席策略師歐業亨則認為,光証提供的訊息中,並未發現有涉及內幕交易及有意向外散播有關消息的情況,除非中證監掌握到更多證據,否則認為處罰過於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