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再次高抬貴手,寬恕了一名叛黨者。日前,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因受賄人民幣一千九百一十九萬餘元,一審獲判無期徒刑。
有人會詫異:仔細通讀官方通訊社的權威稿件,只見田學仁副省長的升遷史等於一部受賄史,未見其叛黨叛國的事實,為何稱其叛黨者?
原因很簡單,百姓絞盡腦汁、用各種歪門邪道挖社會主義牆腳,純屬經濟犯罪,受損失的只是國有資產而已。泱泱中華地大物博,任百姓亂挖,屆時國稅部門蓋個公章調一調稅基、稅點,即可彌補國有資產流失之餘,官場上下再多撈一筆。
而官員挖社會主義牆腳,則不是簡單的經濟問題,每一筆賄款的背後,必定是一輪對百姓財產的霸佔、一個豆腐渣工程的建成、一樁「我爸是李剛」案的枉死、一個卑鄙小人的升遷。貪官雖手不提刀槍,卻樁樁件件如同親自殺人放火;故每一筆賄款之上,都是血染的風采。
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從前內地人談起貪官時,往往會說「某某某如何如何」;但近年一提到某某巨貪下台,內地人就只會說「共產黨的官員如何如何」。百姓的矛頭由官員個體轉為全黨,百姓將每一筆怨恨都記在中共的頭上,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訊號。究其原因,自然是每一個貪官,都促成了一批國人對中共的失望;貪官無數,則失望者無數。
貪官們為自己的政黨,製造了無數的失望者、質疑者甚至敵人,其心其行,若不是叛國叛黨,又是甚麼?
可嘆的是,在官官相衞、司法混亂的體制下,貪官們每每可以將天文數字般的貪腐金額以及貪腐背後的草菅人命、魚肉百姓,換算成輕描淡寫的職務受賄,以錢買命,洗白自己,逍遙於海外,遺禍於國中。
古人曰:我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今時是:我不殺貪官,我由貪官而死。提起屠刀,亂世重典!
耿炎直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