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不成反奪命 一之為甚豈可再

四名女士在連鎖醫療美容院「打美容針」後導致敗血症,當中一人延至昨日早上不治,另有一人危殆。美容不成反奪命,不僅揭發美容行業的種種亂象,也暴露港府監管上的層層漏洞。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對這宗悲劇表示難過,承諾一定會嚴肅處理事件,盡力偵查,找出任何有需要對事件負責的人士。今次事故真相未明,當局追查原因,追究責任固是應有之義,問題是,港府對美容行業規管不嚴,難辭其咎,這個責任應該如何追究?當局又有甚麼措施避免悲劇重演?

其實,本港美容行業欠缺規管,以致良莠不齊、亂象叢生,是路人皆見的事實。尤其近年興起所謂醫療美容,業者紛紛將醫療技術應用於美容療程,手法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當中哪些是醫學,哪些是美容,哪些是真科學,哪些是偽科學,根本沒人說得清,愛美人士貿然接受療程,跟「搵命博」沒有分別。以今次事件為例,死者接受未經醫學證實的美容療程,其後血液被驗出含有高抗藥性的膿腫分枝桿菌,只有極少數抗生素可以醫治,而一旦器官受到細菌及毒素嚴重破壞,即使最後有藥物把細菌成功消滅,病人亦有機會失救。

醫療技術的引入,令美容行業出現結構性的轉變,形成涉及美容院、私家醫生及化驗所的龐大產業鏈,造成責任上的灰色地帶,而當局的規管措施未能與時俱進,即使發生事故,恐怕也是無從追究。今次事故發生後,美容公司聲稱療程是由獨立醫生於醫務中心進行,而顧客亦簽過免責聲明,清楚療程只是保健行為,不是醫療行為。對此,負責監管的醫委會無計可施,坦言由於目前仍未有法例規管醫療美容公司,醫委會暫時沒有任何事情可做,只能在調查及司法程序完成後就個案展開聆訊。

立法會議員梁家騮一語中的,因為現時法例存在漏洞,未必規管到這些涉及醫療業務的公司,當局未必可以追究到責任問題。他認為,當局應該向公眾交代涉事美容公司、負責醫生和科技公司三者間的關係。事實上,醫學界十多年前已經要求當局立法規管美容行業,如果當局肯接納意見,及早立法規管,也許就不會有今次事件發生。可惜在現實當中,既沒有如果,也沒有也許。官僚害人,由此可見一斑。

事實證明,醫療與美容分不清,不但增加出事風險,亦大大增加當局追究責任的難度。醫學會發表聲明,強烈要求政府將聲稱可向市民提供「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服務的機構或人士納入法例規管範圍;香港美容業總會也促請政府發出清晰指引,列明美容業界可做或不能做的行為。

一之為甚,豈可再乎!面對血淋淋的慘痛教訓,立法規管醫療美容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當局應該盡快採取針對性措施,絕不能讓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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