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束之高閣 減垃圾說易行難

香港的垃圾數量不斷增加,三個堆填區將於未來幾年陸續爆滿,港府原擬興建垃圾焚化爐解困,無奈阻力重重,甚至遭到司法覆核挑戰,可能胎死腹中。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表示,焚化爐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當局暫以觀望態度看待。他強調,未來兩三年的主要目標為源頭減廢,包括擴大廚餘回收計劃,鼓勵超市捐贈賣剩食物,以及在環保園批地興建回收廠,將廚餘轉化為魚糧等等。此外,他又重申逾半市民支持垃圾徵費,暗示相關計劃勢在必行。

眾所周知,港府多年前已就興建垃圾焚化爐展開研究,前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更多次出外考察取經,而現任局長黃錦星亦曾表示焚化爐無論如何都要興建,如今忽然轉變口風,顯示在泛政治化的今日,當局為免引起更多爭拗,不得不擱置興建焚化爐,側重以源頭減廢的方式減少垃圾。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源頭減廢的重要性人人都知。事實上,正因為前朝政府推動源頭減廢不力,香港人均垃圾排放量達到每日二點六七公斤,冠絕全球。新政府撥亂反正,計劃推動源頭減廢,無疑是正確的一步。問題是,單靠源頭減廢是否真的可以解決問題?有人算過一筆帳,三個垃圾堆填區將於二○一六年全面飽和,即使當局的減廢政策全部落實,充其量也只能減少約三成垃圾,令堆填區延遲至二○一八年爆滿,之後的垃圾又如何處理呢?更何況,減廢政策推行需時,移風易俗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當局的大計能否達致預期成效,不能不令人懷疑。

至於港府計劃以徵費減少垃圾量,更是說易行難。自有關建議提出以來,便引起各種質疑,包括難以執行、行政成本過高、變相雙重徵稅、加重基層市民負擔等等,阻力之大可想而知。萬一徵費計劃觸礁,當局又有甚麼後備方案?再說,單靠徵費並非解決垃圾問題的最好辦法,台灣實行徵費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同步推出「垃圾強制分類」等措施,並大力發展回收再造產業。反觀本港,回收政策一直停留在虛有其名的「三色桶分類」,而當局對回收產業又缺乏支持,以致多年來發展緩慢,在這種情況下推行垃圾徵費必定阻力重重。長遠而言,難道香港真的沒有需要興建焚化爐嗎?

事實上,當今科技先進,只要政府選址恰當,做好配套設施,興建焚化爐並非洪水猛獸。以台灣為例,當地近年推行「一縣市一焚化爐」計劃,在全島興建二十多個焚化爐,成功將垃圾體積減少八至九成,當中台北市的北投焚化廠在煙囪上興建旋轉餐廳,讓遊人一邊享用美食,一邊欣賞風景,不但沒對附近居民造成負面影響,反而創造就業職位,促進地區經濟。

香港地方有限,垃圾排放量卻無限,不管當局採取多少減廢措施,都只是權宜之計,興建垃圾焚化爐才是長遠之計。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等到堆填區爆滿才來補救,只怕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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