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說過現在做父母的,全都要當「滅聲父母」,因為當家中有了小孩,在他們準備睡覺前或已熟睡後,你都得把自己滅聲—腳步要輕,整理東西不要發出聲音,開燈最好「啪」一聲都冇,連自己打噴嚏也要為自己安裝滅聲器,馬上跑到屋子裏距離孩子睡床最遠的地方才「乞嚏~」,或者來不及跑,就把頭埋進枕頭或厚被子中,企圖滅聲。這個訓練我做了差不多一年,我認為我已經是進階了。不過,近日發現我有另外一章要考,就是要當「規矩父母」。

甚麼是「規矩父母」呢?就是你每一步都要循規蹈矩,絕不能行差踏錯。我打從甚麼時候發現這個狀況呢?一次跟譚嬰兒耍樂時,和他玩皮球,平常都只是「他當主人我當狗」的,他拋波,我就衝去把皮球拾回來讓他再玩(那我不是狗是甚麼?)。但那一次我覺得他開始聽得懂我的話,於是就膽粗粗試試說:「把皮球放進紙箱裏去~」他真的做到了,媽媽開心到飛起!為了鼓勵和讚賞他,每次他成功把皮球放進箱子,我都舉起雙手再哼出勝利音樂,他就樂透。如是者我幹這動作兩、三次後,他竟然開始懂得跟我一起舉起雙手,重複我的動作!那時候我就知道,正所謂「嘢可以亂食、動作就唔可以亂做」了,因為譚嬰兒已成為複製人—會複製你任何動作的小人!

(明天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