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結婚,委託了我當婚宴司儀。是朋友結婚的話,我一律不問酬勞,就當是結婚禮物的一部分。可是當晚友人送上利是一封,拆開後竟然是一張支票。我馬上跟友人說:「癲咗咩~做咩開Cheque畀我!」她只反問我支票抬頭有沒有寫錯。有沒有寫錯不重要,反正我不打算入,我說過為她當司儀是禮物,不講金,支票就由它躺在利是封內安睡。我發現,原來我是經常冷待支票的一個遲鈍人。是咁的,譚嬰兒滿月、百日宴時,很多Auntie、Uncle送他禮物和利是,我一一代為收起,我不是那些跟兒子說:「我幫你收好啲利是!」然後轉頭自己拆來買餸的媽媽,我說為他收好,是真的收好,利是們都存在同一個袋子內,找個合適的時候才讓譚嬰兒適當地運用。結果利是一入袋就是一年多,我這遲鈍人一直也沒拆,直至上月收拾東西時,發現那滿滿一袋很佔位,所以決定拆開存入銀行。那時才驚覺,有兩位親友給譚嬰兒的利是是寫支票的!而當然,譚嬰兒已快十七個月大,滿月時寫的支票,明顯已經過期不能兌現。

如果是工作支票我會請有關方面再開一張,說自己笨了過期沒入,但這些利是……現在才告訴親友我今天才拆你的利是,不大好意思吧?所以還是算了,當是給譚嬰兒的紀念,支票繼續躺在利是封內吧。(這故事教訓你,別太遲拆利是!也教訓封利是的人,請別寫支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