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黃先生坦言離婚之後壓力沉重,卻缺乏支援。

    【本報訊】本港每年平均有二萬宗離婚個案,有離婚男士投訴缺乏社會支援,香港男士協會「男士之苦」熱線自七月開放至今,接獲五位離婚男士的求助電話,主要訴說缺乏情緒支援、失去原有公屋及少了機會與子女相處等,該會促請當局應制訂支援離婚人士的措施,並改善現行「子女共同管養權」,照顧離婚男士需要。

    機構稱不重複資源

    香港男士協會主席梁志強稱,本港社會大多投放資源協助單親媽媽,較忽略離婚男士的需要。剛辦妥離婚手續的黃先生稱,前妻擁有子女管養權,離婚後獲分配另一個公屋單位,他則被要求遷離原有公屋單位,並須以單身人士重新輪候公屋,由於月入逾萬元,已超過單身人士的申請入息上限,估計只能租住劏房。

    他曾向志願機構轄下的家庭服務中心求助,但獲回覆指因有社署社工跟進其前妻個案,以「不重複資源」為由拒絕其求助,「離婚後好大壓力,晚晚失眠,依家每月最多見一次仔女,前妻唔得閒就冇得見,連佢哋讀邊間小學都唔知。」慨嘆成為:「無公屋、無太太、無子女探視權」的三失男。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當局應該制訂針對離婚人士的房屋及社區支援措施,例如研究採另一標準審批他們的公屋申請,及改善現行「子女共同管養權」安排,讓父母雙方均有絕對知情權了解子女成長狀況,有平等時間與子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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