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聽見人們硬要將革命的帽子扣在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人士身上,真感到不是味兒。若只出於政治手段動機也可理解,但若真心以為這真是一場革命,那麼就是可悲,甚至可憐!若果革命是如此和平、非暴力、文化水平如此高,今天世界就並非如此。以法國大革命為例,亦引用中國大陸的《尋找法律的印迹》一書讓大家看清一點甚麼是真正「革命」。這場大革命是一個玉石俱焚、人生、理性盡喪的浩劫時代!有時故事書會美化這場歷史事件,但其實是無法無天。數以萬計民眾手持武器衝入凡爾賽宮,不滿舊制度的人捉拿皇室人員、保皇黨及貴族等!路易十六被捉後,人們原則上以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因為祖國需要生!所以路易必須死!」把他處死!斷頭台的發明是一項「人道」處死刑具,在那兩年零三個月「瘋狂」時期中,它斬下三萬多人的頭顱,1793年1月21日路易十六被送上斷頭台處死後,民眾走入監獄把其年僅十歲兒子的心臟挖了出來令他慘死!這場革命最初把王族貴族殺清,之後就開始殺保皇黨,再之後連昔日戰友反對黨也殺。後來亦出現了更瘋狂的情況:「甚至,連出門忘記了在脖子上繫條紅布條(革命派的標誌)、問路時按舊習慣稱呼人『先生、小姐』的平民,都被當作是貴族、保皇黨、反革命分子而一概送上斷頭台!」據史載,斷頭台殺人的最高紀錄是在三十八分鐘內砍下二十一個人頭,一日之內,製造了二千多個冤魂!單單從一個西方革命,就可了解到一點點甚麼是真正的革命!回到香港的街道上,不懂歷史、不懂文化的人卻聲聲呼叫市民在搞革命!點解同一個城市的人,認知層次的落差會大到如此地步?所以愈先進的地區,文化程度不一定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