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古什參觀一泉水時,聽到當地人無意中講起,才驚訝當地到了近年,還有「搶新娘」的古老文化!真不敢想像!其實,稱「搶新娘」也是美化了整件事,稱「劫女人」可能還貼切些,就是男人當街當巷劫走一個女人,困她在男人家,再逼女方嫁他或逼女方家長准他們結婚。由於好多時候不就範之女人,回家後反而被歧視,所以「搶新娘」便正常化了!
問題是,在幾年前,這種事在當地依然出現,而且數目有幾百宗之多,因此引起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普遍不滿。於是印古什政府官員召開專門會議並要求議會制訂相關法律,對搶新娘者罰款100萬盧布!這是不是真的有用呢?若男方有錢怎辦?
有資料指,「搶新娘」之風俗起源於12世紀。當時由於資源匱乏,部落間不斷發生偷盜馬匹和女人的現象,而「偷女人」則逐漸演變成「搶新娘」;不過亦看過一些比較有趣之說法,就是指數百年來,當區常有戰亂,導致男士數目比女士少得多,不是個個女人都能找到丈夫。於是,當遇上「搶新娘」時,那些被拐走的女人,骨子裏其實反而是高興的!更甚者,有那麼一個習俗,就是指當母親告訴子女們,自己是被搶回來的,就會被視作浪漫愛情故事!看來,這風俗要男女雙方心態改變才可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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