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涉襲擊案被判監十四日但獲准緩刑的聾啞青年,聲稱因「貪得意」,凌晨在旺角警署外向兩名女子出示一張他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又用Hello Kitty記事簿寫下「我是警察」,圖冒警向女子索取手機號碼,但被對方向警署報案室職員查問後識破,並揭發他較早時曾冒警,誘使兩名市民交出身份證讓他拍照。涉案聾啞青年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冒充公職人員罪,由於他違反緩刑令,法庭遂判他監禁共六個月十四日。
HelloKitty簿寫:我是警察
控罪指被告鄭傑豐(二十二歲)於上月二十八日在旺角警署正門外,以及在旺角水渠道冒充警務人員。控方指被告有一項相同案底被判囚,另因一宗襲擊案被判緩刑。案情指兩名女事主於當晚凌晨陪父母到旺角警署報案後,在警署外閒聊,被告行近拿出平板電腦展示穿着警察制服的照片,又用Hello Kitty記事簿寫下「我是警察」,並要求其中一女提供手機號碼。事主起疑向警署報案室職員查問,揭發被告冒警。後被告圖跟隨一警員通過報案室保安閘時被捕。
警員檢查被告的平板電腦後,發現內有三張照片,顯示另外兩名男女市民的身份證。警員聯絡兩人,發現他們在當晚較早時分駕車駛經旺角,被告與另一男子上前,男子指稱被告是警員,被告之後拿取兩人的身份證調查,並用平板電腦拍照。
案件編號:KCCC 15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