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真是弊傢伙了。除了腦袋中再沒有記下電話號碼的功能外,連文字也愈來愈拋諸腦後,全都交由電腦去處理──當忘記一個字怎麼寫的時候,用盡方法利用電腦的便利去查,使自己的腦袋更加荒廢。

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執筆忘字,如何是好?現在資訊發達,上網查不就一清二楚?但我忘了那字怎寫,怎樣查呢?頭頂的燈泡一閃,呀!有辦法,我大概記得那字的形狀,用速成碼撞一下!打字速成碼只需提供頭尾碼,我記得部首,便可以胡亂在鍵盤上試試,好彩的試幾個便撞中,不好彩的我試勻26個碼應該都能找得到。那還需要記得每個字的一筆一畫嘛?沒所謂了。如果形狀也忘記了呢?不用擔心,部首不知道也沒關係,我知那字的英文嘛,舉例我忘了「貓」字怎樣寫,我知道貓是Cat,就在搜尋引擎中輸入「Cat(Space)中文」,「貓」字自然就跑出來喇!要用腦記嗎?先別罵我,我在搜尋引擎幹這「罪行」時發現我已不是第一人!很多人已比我先行一步!

還未到終極,近日我又執筆忘字,字的形狀醒不起,英文也想不到最準確的,於是我撳出手機的聲控寫字功能,說出「慫恿」二字,才勾起藏在底層記憶這兩個字的寫法!對於自認喜歡文字的人來說,我感到很羞愧!為表悔意,我已把這二字銘記於心,剛才打的時候,我是全憑記憶,沒有尋求科技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