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啟晴邨之前先是發生槍殺案,一名男住客返家時,在電梯大堂遭人近距離射三槍後倒地,送院搶救不治。到第二朝約11時,在十樓再發生槍戰,警方闖入屋時,疑犯已自殺了!
我不是相關專業,也無相關知識,亦是屬於馬後炮,但我有太多太多問題不了解!首先,當警方知道疑犯在某一單位內時,為何不疏散其他住客,只叫他們留在屋內,但關上門是否就安全呢?一部分離開大樓之住客,不少只留在大樓前空地、公園,是否就安全呢?有一件事,實在不明白,警方是不是百分百肯定該單位只有一個疑犯呢?警方是不是百分百肯定疑犯沒有更大型更重型武器?
我來個大膽假設,若單位內有多名犯罪者,甚至是一群犯罪者,去同警方硬拚的話,會不會傷害到其他住客呢?就算得一個人,若他持有機關槍或手榴彈,已經可從窗外掃射或投彈向下面之住客、記者、警員!又或若犯罪者引爆炸彈、引爆毒氣、生化武器,大樓內所有人也有機會受影響!
也是關鍵問題,在沒有情報、對單位內情況毫不知情下,是否在賭一鋪?萬一屋內一早有人質又點算?若他引警方入內引爆炸彈,又有沒有這可能性呢?至於有人提到,電視台直播會否打亂飛虎隊部署,在新聞自由之情況下,是不能阻止的;但當局有沒有剪掉其單位電視線呢?慶幸是第二日無住客受傷,而疑犯的死亡卻令一些事沒了答案!
昔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