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那齣據說很多朋友的朋友看了都哭得唏哩嘩啦,感動不已的電影,我看了都想哭,卻是為被騙走的那五十塊而哭,更為群眾對感動的定義淪落至此而哭。如果你看過《再說一次我願意》(The Vow) ,也在YouTube看過之前在外國很熱門的那條求婚片段,你就不可能喜歡過於雷同的這齣電影。
這電影表面上一副台灣文藝小品清新格局,骨子裏卻是韓式扭橋煽情片,導演對片中女主角毫無同情,只是大玩愚弄觀眾的導技,狗血狂灑,心水清的觀眾不憤怒已是奇迹,還哪來感動?
也許慣看韓劇的觀眾需要的就是這種程度的感動,然而感動與煽情還是有分別的。大玩絕症與扭橋帶來的感動效果只是低層次的手法,正如你到了一定年紀,看到別人描寫父母或者老弱婦孺痛哭亡故的畫面總能勾起你的經歷與回憶,讓你感同身受,然而在我的標準看來,這種當事人哭崩、聲嘶力竭的表現手法只是煽情,並不是真正的感動。看慣肥皂劇的觀眾也許認為這就是感動,然而從頭到尾,他們也只是活在一個灑狗血與堆砌造作的煽情世界而已。
《情書》是感動,《春逝》是感動,《四月物語》是感動,《情留半天》很感動,《八月照相館》也讓人回味感動,然而擺明車馬要讓你感動的東西,譬如說是上述那齣電影,卻讓人很不感動。你可以不認同我的感動,正如我也無法對你感動的電影感受到絲毫感動,然而請不要搞混感動與煽情的分別,因為煽情而生的不叫感動,那只是被灑出來的狗血濺到眼睛,讓眼水在眼裏滾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