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被告徐錦芬否認控罪,辯方律師指她沒具體提及人物、調查機構,控方證據薄弱。

    【本報訊】柴灣富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主席徐錦芬,涉嫌在屋苑會議上披露已辭職男秘書或正受廉政公署調查,徐因而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她否認控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但被告未有作供,法庭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三月五日裁決。

    被告徐錦芬,五十二歲,被指於去年三月七日,向參加會議的人士聲稱有流言指她打壓管委會秘書蕭漢明而令蕭辭職,她為保自己及法團聲譽,遂公開蕭其實涉利用秘書職位以權謀私,事件牽涉屋苑的清潔承辦商。

    根據控方呈堂的錄音,被告在會上說:「以我所知有兩名委員已經去過I記,但行動點呢我哋就唔知。」廉署亦確認曾收到相關舉報而展開調查,但事件中無人被捕。

    辯方律師陳詞指,控方只依賴會議錄音,但當中被告並無明言廉政公署,亦無提及有調查在進行中,況且她只提及「蕭生」、「何生」等名稱,人物名稱關係不清晰,控方證據實在薄弱。

    案件編號:ESCC 40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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