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分子報」調換頭條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不用說,事件又被上綱上線到「新聞自由」的高度。奇怪的是,既然說到新聞自由,卻不見有人議論這單新聞是否夠得上做頭條。
據說該報道涉及加拿大官方就「六四」事件的解密文件,包括學生向加拿大使館口述目擊軍隊開槍,以及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涉嫌用公帑包庇兒子等內容。事實上,「六四」的學生證言早就汗牛充棟,真要看的話,大可翻出美國人製作的陳年紀錄片《天安門》。老實說,加拿大政府又不是運動的直接參與者,密件也好,公開文件也罷,性質實與一般新聞報道無大異。再說,以品牌論,如果「密件」出自美國中情局或英國軍情六處也就罷了,加拿大?還是算了吧。
想說的是,如果凡是沾上「六四」這個關鍵詞就得頭條處理,那就是政治正確而非實事求是了。說到政治正確,每年「六四」燭光晚會前夕,某些報紙例必充斥「維園見」的「新聞」。這就怪了,人們是否參與,自有定見,還用得着報紙佬說三道四、指指點點?本該是社論的文章堂而皇之出現在新聞版面,難為有些人經常譏笑「左報」偏頗有政治立場,其實是五十步笑百步。
話時話,「新聞自由」跟「天才」一樣,早就被用爛用濫了。當抽廣告也算入「新聞自由」的帳時,這自由也實在太廉價了,是否還值得捍衞?
陸智豪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