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一視同仁

讀某前輩散文,伊謂人們對女作家自有一定程度憧憬,文筆固然要好,相貌也需過得人,氣質更是當中重要一環,而最不合理要求,便是希望女作家永遠長青不老,永遠年輕,最好年年三十餘歲,否則,就嫌她們老,立即打入文物類云云。

還真是尖酸刻薄,卻又一矢中的。

只是接下來一段文字就似乎不再通用了。伊認為這種苛求對男作家就不成立,才子不受時間大神左右,年紀與才華並不掛鈎,得天獨厚,實為雙重標準……咦?等一下,如果我們追求男女平等,其他方面做不做到自是見仁見智,然而至少就對作家的苛求這一點而言,今時今日,男女的苛求的確均等,至少已經相差不遠。

也許這些年來自有半途出家的男作家開了先河,如今女讀者不知多精刮,男作家年紀大了,或者相貌稍為平凡麻甩,女讀者立即扔書燒書,認為由這種長相的作家寫出來的戀愛散文毫無說服力與真實性,不看也罷。即使是稍能見得人的男作家,也常被評頭品足,青春一過,體形稍與年齡掛鈎,立即被廣大書迷圍攻,誰說男作家就能幸免?

一直認為做作家這種行業,文字永遠是主菜,相貌再好也不過是甜品一道,旁枝末節,卻永遠有人計較苛責,不理主菜如何,只介意甜品賣相。如果那麼着重甜品,大可到甜品屋去,琳琅滿目,任君選擇,何必跟自己過不去?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