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為何還要寫下去﹙下﹚

從最初發表第一篇文章開始至今已經超過十年。這十年裏有過稍為走遠的時候,也有特別厭惡不忿的時候,幹過其他完全跟寫作無關的行業,當中也不是沒有被誤解、被歧視、被訕笑的時候。

然而再不甘,多年來我還是把心裏那份不甘化為寫作動力,繼續孜孜不倦的寫下去。

即使某天醒來坐在電腦前我沒有這樣問自己,也總會有來自不同行業與階層的人重複問我,彷彿刻意提點那樣問,每天這樣寫,有沒有疲累不想寫的時候?

我說當然有呀,怎可能沒有?像你再愛一個人,盯着他的側臉,你還是會懷疑自己怎麼會愛上這個人愛到這樣無己的程度,然後嘆口氣,深深為自己的無力離開而苦笑,接着,環抱雙臂,輕拍臉頰,抖擻精神,繼續投入,繼續深愛—寫作於我來說,就是這樣命中注定的一輩子熱戀,愛到不能自拔。

就像漫畫《Slam Dunk》那句至今回想仍然教我感動不已、雞皮疙瘩的經典對白那樣,為甚麼喜歡打籃球?因為我真的喜歡。即使無法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當作宗教信仰那樣虔敬持守,至少也得把它當成一輩子的熱戀,命中注定、不願自拔。

我為何還要寫下去,我為甚麼仍然那麼愛你……若果你從來沒有問過自己這種問題,我想,你所謂的愛,根本就膚淺得很。

真正的深愛,是出於每次猶豫誘惑後仍然堅持的選擇。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