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有盜竊案底、靠綜援維生的單親母,今年二月帶同一對年幼子女到鰂魚涌一間百貨公司,取去朱古力、玩具模型等二十多件總值三千多元的貨品,沒有付款便離去,惟遭職員目睹截停,更發現單親母將部分贓物放在其女兒的肩袋內。涉案單親母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一對子女對盜竊一事並不知情;裁判官嚴斥被告利用子女盜竊,「你點做人阿媽?唔識做就唔好生啦!」遂判她即時入獄兩個月。

    被告洪毓華(三十五歲)承認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的永旺百貨內,偷竊橙汁、朱古力、玩具模型、黃色雨傘、音樂盒、耳環等二十七件貨品,總值逾三千二百元。控方透露,被告有六項案底,當中四項與盜竊有關。

    被告昨被押上法庭應訊,控方指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原於三月初到法庭應訊,但當日無到庭被法庭通緝,警方日前將她拘捕。辯方解釋當日缺席只因「唔記得咗」,又求情指她過往十年皆無業,靠約五千元綜援維生,獨力撫養八歲兒子及十一歲女兒,因一時貪心犯案,懇求輕判。

    惟裁判官了解案情後,對被告攜子女犯案甚感不滿,詢問被告:「你錫唔錫佢哋?」被告低頭回應:「錫。」裁判官隨即斥責:「你錫佢哋,仲利用佢哋做偷竊工具?你仲好意思話錫佢哋?」又質問:「你點做人阿媽?唔識做就唔好生啦!」

    要入獄反省

    裁判官續指被告此舉會對子女灌輸錯誤價值觀,可能令他們長大後變成賊,「會害死佢哋,毀滅佢哋人生囉!」裁判官反問被告:「你係咪覺得進出監獄係美滿人生?你係咪想佢哋步你後塵?」被告低頭不語。裁判官最終判處被告監禁,要她在獄中好好反省。

    案件編號:ESCC 68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