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潘駿業否認強姦契妹。
【本報訊】酒店侍應參加朋友生日派對喝醉,電召曾與他拍拖、現為「契妹」的中學師妹接他回家。契妹好心答允,惟侍應卻疑借醉在寓所內涉嫌將對方強姦,而他在被捕後表示當時「斷片」,對發生何事全無印象。侍應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被告潘駿業(二十五歲),被控在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於其大埔太和邨翠和樓住所內,強姦現年二十歲的女事主X。X供稱在○六年升中時認識被告,被告是高她兩屆的師兄,他們在○九年曾拍拖四個月,後來分手,但仍互相以「契哥契妹」相稱。
送被告回家遭侵犯
當日凌晨十二時許, X收到被告短訊指自己醉酒,她致電被告,知道對方正坐小巴回家。因她也是住在被告家附近,便約被告在小巴站等候,送他回家。X當時見被告滿身酒氣,步履不穩。X送被告回家入房後,被告卻從後箍實X,吻她和強脫其衣服。X反抗不果終遭被告侵犯。X之後趁被告睡着逃去,與男友和母親商量後決定報警。
控方指被告在被捕後聲稱當時不知發生何事,但鑑證顯示X的下體除有新近損傷,還沾有被告精液。
案件編號: HCCC 1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