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是害物,人人得而誅之,但一向愛心爆棚的香港人卻未必。最近有女士上網發貼,稱偶然拾到兩隻奄奄一息的黑色小老鼠,不想殺了牠們,又不知如何是好,於是向大家求教處理方法。其驚人行為惹來一邊倒反對,直指愛動物要有一個限度,救貓救狗沒問題,但救坑渠老鼠絕對不行,批評其愛心氾濫。
這則網絡故事充滿幽默,很容易令人想起另外兩隻老鼠──前特首貪曾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之所以稱這對沙煲兄弟是老鼠,有兩個原因。貪曾大到深圳禮賓府小到葵花雞、菜心,來者不拒,一樣照納可也;而貪湯茅台換政協,醉貓形象深入人心,幹的都是權力尋租的老鼠作為。不過,相對內地周永康之類富可敵國的大老虎,本港雙貪雖然吃相難看,卻沒有貪出大名堂,簡直給貪官丟臉,只能算是老鼠。
然而,老鼠雖小,危害卻大。千里長堤,潰於蟻穴,香港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廉政制度,就可能毀於雙貪之手,所以嚴懲雙貪是應有之義。問題是,港府中不乏「愛鼠之輩」,不想滅老鼠,又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更不能直接上網發貼向大家請教處理方法,所以就採取拖字訣,一拖再拖,死拖爛拖,拖了又拖。廉署調查貪曾次次說「快完了」,結果三年才完成調查,如今案件移交律政司,律政司又說「快完了」,莫非叫市民再等三年?新三年,舊三年,港府到底還要磨蹭多久才是了呢?
醜媳婦始終要見家翁,貪曾貪湯是大案,避是避不過的。當局與其左支右絀,不如乾脆點,直接說明案件調查難度高呀、涉案富豪不願配合呀、現有制度有漏洞呀,最終來一個「證據不足」、「疑點利益歸被告」,放棄追究不就得了?當局對港英餘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又不是第一次,何必忸怩作態呢?
說到底,貪曾不是一般坑渠老鼠,而是有「爵士」級別的老鼠,政府內部多是自己友,惺惺相惜,豈肯痛下殺手。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