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本報訊】四男一女於去年三月往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出示一張十萬億美元的存款證明書,要求核實確認,女子更「撻朵」聲稱是協助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胞妹處理一宗大交易,及後職員證實文件屬虛假。事後其中兩男一女被捕,控以使用虛假文書等四罪,三名被告分別認罪及裁定罪成。

    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眾被告計劃大膽,事前必經過商討,非一時三刻決定,猶幸銀行職員緊守本分才識破騙局,故重判三人入獄兩年四個月至三年兩個月不等。被告分別是鍾棣杭(三十四歲)、吳品洋(六十三歲)和華立慧(女,六十歲),分別來自中、台、港三地。

    案件編號:DCCC7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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