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萬雙非嬰莊豐源案開大門
【本報訊】終院○一年裁定父母也非香港人的莊豐源擁有居港權,被指未有按人大常委會九九年因應「吳嘉玲案」釋法文件所指的立法原意判案,裁決令香港,內地雙非產婦湧港產子。今年八月,雙非嬰兒累計有近十九萬五千人,○一年至去年十一年間,雙非數目單年計急升五十七倍。
終院九九年一月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吳嘉玲等擁有居港權,港府當時憂慮判決會令一百六十七萬「合資格人士」湧港,遂提請人大釋法圖解決事件,當年人大釋法內容表明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權須經審批,並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在港定居,在港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
莊豐源父母九七年九月,持雙程證來港誕下莊豐源,莊豐源留港與祖父母同住,其祖父後來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法院於○一年七月判決莊氏勝訴,此一判決成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