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左轉 海泰船長六宗罪

南丫島十.一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有重大進展,英國海事專家報告曝光,揭露港九小輪轄下海泰號是引致撞船的罪魁禍首,海泰號及南丫IV在相撞前三分鐘雖發現對方迎面而來,卻因「唔知對方想點」而沒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在最後一刻獨自掌舵的海泰號黎姓船長,竟沒按國際規則向右轉,反而向左轉,續以時速二十五海里撞向南丫IV;專家狠批海泰號船長犯下六宗罪,嚴重違規,而南丫IV雖有向右轉希望避開對方,但幅度不夠大及為時已晚,終無法阻止悲劇發生。

英國海事專家Captain Nigel Robert Pryke,早前參考本港水警和海事處的雷達數據等資料後,向委員會提交了兩份專家報告,他昨午出席研訊作供講解報告內容。專家報告披露,意外由一連串人為錯誤造成,海泰號黃姓船員的口供指出,事發前駕駛室內的船員外出休息,獨留船長一人,但船長未有要求其他船員協助瞭望海上情況;至撞船前兩、三分鐘,即使雷達顯示南丫IV近在咫尺,海泰號的速度仍由每小時二十二海里逐步上升至每小時二十五海里。

海泰號船長技術欠佳

直至撞船前一分鐘,無足夠證據顯示海泰號有作出任何措施防止相撞,亦聽不到有警報汽笛,更甚者,海泰號未有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向右轉舵避開南丫IV,反而向左轉十六度,意圖越過南丫IV,嚴重違規,是撞船的主要原因。

Captain Pryke形容,海泰號船長技術欠佳,若海泰號當時稍為轉右,已可避免意外發生,今次撞船事故實乃人為錯誤。

南丫IV不應全速航行

至於南丫IV,Captain Pryke認為並非毫無責任,南丫IV的周姓船長辯稱當時有另外幾艘船在附近,船隻射出的燈光影響其判斷與海泰號的距離,不過,Captain Pryke指船長從南丫島出航前,就應該留意雷達系統,應可察覺到附近有船隻快速航行,加上當時南丫IV剛啟航,不應以全速航行,這是把自己放在危險的局面。

至將近撞船時,南丫IV曾發出一聲短鳴,並輕微右轉約十度,但不足以力挽狂瀾。

Captain Pryke亦認為,南丫IV可接載二百名乘客,屬於高風險船隻,理應配備高科技雷達系統及高頻無線電通訊設施,以便一旦有事故發生時,可即時向海事處匯報。

Captain Pryke直指,公司管理層在船隻管理及船員的培訓上,應要做得更好。Captain Pryke今日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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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十.一海難造成三十九人死亡,海事專家指「南丫Ⅳ」船長在事件上並非毫無責任。(資料圖片)

海泰號船長被專家批評在海難事件上犯下六宗罪,嚴重違規。(資料圖片)

英國海事專家Captain Pry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