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入獄 三人撤勳銜

「貪曾」曾蔭權擔任特區授勳評審委員會主席及特首期間被指多次公器私用,透過頒授勳章予大批「自己友」,涉嫌藉此報答對方支持及拉關係「攞着數」,部分受勳人士其後即使犯罪入獄,貪曾亦懶理縱容,從未按機制褫奪其勳銜,貶低整個特區授勳制度及真正德高望重的勳賢。特首梁振英上場短短四個月後,迅速撥亂反正,昨日宣布褫奪三名在貪曾任內、因貪腐罪行入獄的政商人士勳銜,是回歸十五年來首次。授勳委員會委員羅范椒芬直斥上屆政府過去有法不依,慶幸今屆政府嚴格執行。

政府昨於憲報公布,會德豐及九倉前大班兼香港望族何東外孫洪承禧、華人廟宇委員會前委員胡詠紀,以及自由黨前成員兼前區議員蔣世昌,即日起從特區授勳及嘉許名單中除名,是回歸後首次類似行動。其中洪承禧被褫奪太平紳士資格及於九九年獲頒的銀紫荊星章,胡詠紀及蔣世昌則被褫奪分別於九八年及○三年獲頒的榮譽勳章。

上屆政府有法不依

三名被「搣柴」人士同樣曾因觸犯貪腐罪而被判入獄,部分案件早年已有裁決,但曾蔭權一直未有按機制褫奪他們的勳銜。其中洪承禧於○六年出任馬會遴選會員期間,收取四十萬元協助他人申請成為馬會會員,○九年在區域法院被定罪,判監兩年。蔣世昌在○九年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中涉嫌賄選,去年於區院被定罪,判監一年,其後更加刑至二十七個月。本身為土木工程師的胡詠紀,在長洲北帝廟翻新工程中串同建築商人,向華人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提供九十五萬元賄款,最後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曾任廉政專員、現為行政會議成員的羅范椒芬表示,過往確有不少有法不依的情況,強調既然有既定的褫奪勳銜機制,就應嚴格執行,否則機制便形同虛設。她說:「現屆政府認真啲、實事求是,又唔係自創個機制出嚟,係應該要支持。」

本身為太平紳士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曾蔭權未有認真執行褫奪勳銜機制,影響市民觀感,令整個授勳制度降格,使真正德高望重的勳賢失去應有的尊重,她說:「以前有個荷蘭水蓋已經可以光宗耀祖!既然已經有機制褫奪違法者勳銜,政府今次咁做,相信可以維護到授勳制度嘅尊嚴。」

回歸15年以來首次

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則指出,政府自回歸十五年以來首次褫奪勳銜,動機令人懷疑,希望政府交代以往未有正視褫奪勳銜制度的理由,公開詳細資料讓公眾評價,他說:「如果授勳評審委員會曾經將資料交過畀曾蔭權但又冇處理,咁就值得譴責啦!有錯又唔去糾正,咁點維護成個授勳制度嘅尊嚴呢?」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過往政府一直忽略獲授勳人士犯罪後如何處理,認為現屆政府是「揸正嚟做」、合情合理,亦可產生警惕作用:「等啲權貴唔好以為自己攞咗勳銜,有咩事就可以免於受罰,即使係權貴、曾獲頒授勳銜亦一視同仁。」

洪承禧

簡歷及案情:已故本港富豪何東外孫,前香港康體發展局主席,任九倉及會德豐大班三十載,九九年獲頒銀紫荊星章。○九年被區域法院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判監兩年。

胡詠紀

簡歷及案情:土木工程師,前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九八年獲頒榮譽勳章,因串同建築商人在長洲北帝廟翻新工程中,向華人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提供九十五萬元賄款,○三年被區域法院裁定罪成,判監三十個月。

蔣世昌

簡歷及案情:前自由黨黨員,曾任九龍城區議員及前市政局議員,○三年獲頒榮譽勳章,被控於○九年協助他人參與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時賄選,去年被區域法院裁定罪成,判監一年,其後再被加刑至二十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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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

銀紫荊星章

榮譽勳章

洪承禧

胡詠紀

蔣世昌